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到達可以稱自己為二十幾歲的最後一年。做了一件頗有意義的事情。


家中有一棵鐵樹,是父母在我出世之前開始種的。據說,那時候只有一個拳頭般大 – 三十幾年的光陰讓它達到足以碰到我家的樓頂的高度,過去幾年還以駝著背的艱苦狀況向窗口方向生長。由於過度的往外伸展,有時整個花盆會倒向新樹芽的方向。


和媽媽討論之後,打算把它送給住在廣州的爸爸-他近來在東莞買了一套房子,那裡有一個小花園,鐵樹可以無限制的享受陽光和爸爸的照顧。誰知爸爸在電話裡一口拒絕。


“這麼大的一盆怎麼樣搬過來啊。”


也對,我也想像不到如何從我家把這樣一個龐然大物運到大陸,除非把它斬件吧。同時也不知道要一個離婚男人接收一個有這樣重大意義的生命是不是個好主意。


“把它鋸了吧,幾年前上你家的時候已經有想過這樣做,只是怕你母親不喜歡。”


“甚麼!?”


“嗯。長到差不多就要鋸了,要不然對植物也不好。”


我爸爸這麼多年以來都是在漁農署工作,退休以前每天都在和人以外的生命打交道;加上他從小就在園林田野中長大,在照顧動植物方面在我家有著絕對的權威。


根據他的指示,在兩天之後鐘點女傭扶著鋸子以上的樹冠部份,而我拿著鋸子在樹幹離泥土約半米的地方躊躇。


媽媽工作在外,給她最完美的原因避開參與狗頭鍘劃破三十歲鐵樹喉嚨的一幕。而我則擔當著跟“君子遠庖廚也”背道而馳的崗位。爸爸口中最平常不過的事,怎樣看來都像是劊子手無情地剝奪生命的行為。


“不就像頭髮長了要修剪一樣嗎?”我安慰媽媽的理由在刀口前顯得多麼的軟弱。


像鼓起勇氣打蟑螂一樣,我肩負了我認為是男人應該扛的擔子,大概在沒有人察覺到我的遲疑下開始拉動鋸子。





一分為五,哪個孩子能開枝散葉還是未知之數。